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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第 19 條
1.
發文日期:112.07.12
要  旨:
有關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請提供商業登記資料是否適用行政程序
法第 19 條規定疑義一案之說明
2.
發文日期:111.04.21
要  旨: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所負責統合執行毒品查緝之各緝毒單位,其位於海域或
海岸地區查緝毒品案件,向海巡機關請求派遣巡防艦船艇協助查緝之行為
,應屬海巡機關依法應執行之職務上行為,海巡機關自應依法執行該項職
務,相關經費亦應以機關預算業務項目編列,而無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
定之適用或類推適用
3.
發文日期:111.01.04
要  旨:
有關海洋保育署「臺灣海域垂釣資源暨海釣產業結構調查計畫」等服務,
得否不辦理招標,而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託並依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以訂
定行政契約書方式執行疑義之說明
4.
發文日期:108.05.15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1、19 條規定參照,游離輻射防護法、天然放射性物質管
理辦法或消費者保護法均無由前者主管機關與後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
會銜作成行政處分規定,是以行政機關自不得自行創設共同會銜作成處分
之管轄方式,故不論係認二者間具有特別法與普通法關係而應擇一優先適
用,抑或認應併行適用而分別處分,均係由該管主管機關單獨作成行政處
分,並非共同會銜作成處分
5.
發文日期:108.04.16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5、19 條規定參照,如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之權限移轉,則
非屬權限委託;又「行政協助」係指平行或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間,在其
權限範圍內,具有補充性質之互相協助,被請求機關主要係提供輔助性行
為,目的在協助請求機關完成行政行為,並不生管轄移轉情形
6.
發文日期:106.12.13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參照,該規定所謂行政協助,係指平行或不相隸
屬之行政機關間,基於請求,由被請求機關就屬其權限範圍內行為,提供
補充性協助,應限於行政機關相互間,且限於公法上行政行為,不包括私
法行為;又所稱「隸屬關係」,不以行政體系內直接上下隸屬關係者為限
,包括就該待辦事項有指揮、監督關係者在內
7.
發文日期:106.09.26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參照,非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蒐
集、處理,應具有特定目的,且符合該條第 1  項各款情形之一;又對個
人資料利用,則應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如欲從事特定目的外利用
,尚須符該法第 20 條第 1  項所定情形之一,始得為之,且相關蒐集、
處理或利用行為,均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
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
8.
發文日期:106.04.21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16 條規定參照,國家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基於特定
目的於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蒐集電臺執照持有者相關個人資料,符合上
述規定;若受他公務機關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EPIRB 資訊及持有者緊
急聯絡人」等個人資料,如他公務機關行為符合上述規定,於受託範圍內
行為,自亦符合上述規定;又若將船舶無線電臺管理相關資料提供予他公
務機關蒐集,由其請 EPIRB  持有者填復登錄表,涉特定目的外利用,如
可協助以達提升遇險搜救成效、保障我國籍船舶航行安全、增進公共利益
、維護船舶乘員生命安全目的,應可認為符合上述規定而得為之
9.
發文日期:106.04.12
要  旨:
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16 條規定,如公務機關基於防制志願役官兵
毒品危害,於犯罪預防、矯正特定目的,符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得委由他公務機關比對後,蒐集志願役官兵入營前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
毒品紀錄;又公務機關為協助偵查犯罪目的,蒐集持有或施用上述個人資
料,提供予他公務機關,雖非原蒐集個人資料特定目的,應可認屬特定目
的外之合法利用
10.
發文日期:105.12.21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6 條但書第 7  款「經當事人同意」規定,僅是個人
資料於特定目的外利用要件之一,雖能達到避免人格權侵害,惟若同時具
有該條但書第 1  款至第 6  款等其他個人資料合理利用事由,公務機關
基於比例原則與具體情況,仍可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資料,以求法益平
衡,並非一律均需取得當事人同意
11.
發文日期:104.10.27
要  旨:
行政執行查封等需現場執行之程序衍生交通費用,性質上並非執行必要費
用,且有配置公務車輛供執行公務使用,派車支援若有業務協助上困難,
得通知執行分署互相協調支援,俾利執行程序順利進行
12.
發文日期:104.07.02
要  旨:
法務部就「為推動『政府巨量資料應用研究試辦計畫』,就行政機關保有
之政府資料提供學界研究,所詢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疑義」之說明
13.
發文日期:104.05.25
要  旨:
法務部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款、第 6  條第 1  項『犯罪
前科』之定義」、「蒐集、處理『刑案資訊系統』個人刑案資料部分」、
「將『刑案資訊系統』個人刑案資料提供予公務或非公務機關部分」、「
內政部函請提供政黨負責人刑事犯罪判刑紀錄之疑義部分」等之說明
14.
發文日期:103.08.22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參照,有關行政協助,係指平行或不相隸屬行政
機關間,基於請求,由被請求機關就屬其職權範圍而非屬其職務範圍行為
,提供補充性協助;又所稱「隸屬關係」,不以行政體系內直接上下隸屬
關係者為限,包括就該待辦事項有指揮、監督關係者在內
15.
發文日期:103.07.22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74-1  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華僑身分證明條例
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定參照,華僑登記規則屬職權命令,似有因依該規定
登記而創設我國華僑身分,已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情事,依上述規定應已
逾期失效;另主管機關受理民眾檢附華僑登記證申辦業務時,應依職權調
查事實,於盡一切調查方法仍無法據以判斷文件真偽時,該文件自無法作
為證明文件
16.
發文日期:103.05.06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5、19 條規定參照,「權限委託」係指行政機關依法律或
法律具體或概括授權法規命令,將涉及對外行使公權力之權限移轉不相隸
屬之其他機關辦理,並以受委託機關名義為之者而言,如不涉及公權力行
使權限移轉,則非屬之,又隸屬不同行政主體各級政府或行政機關間,地
方各級政府不宜將權限移轉予中央機關,以免紊亂地方自治監督體系、行
政救濟體系及國賠償責任歸屬;另「行政協助」係指不相隸屬機關間,基
於請求,由被請求機關就屬其職權範圍,而非屬其職務範圍行為,提供補
充性協助輔助行為,故僅限於公法上行政行為,不包括私法行為,亦不生
管轄權移轉情形
17.
發文日期:103.04.11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2、27 條、人民團體法第 3  條、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參照,退休公務人員組織團體同時涉及多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同
職掌權限涉及不同規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共同訂定標準,分別就各
監督管理職掌範圍內輔導所管人民團體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又或採分
別訂定標準方式,惟標準宜具有一致性
18.
發文日期:102.10.25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下水道法第 8  條規定參照,不相隸屬行政機關間
,在其權限範圍內,具有補充性質之互相協助,被請求機關主要係提供輔
助性行為,目的在協助請求機關完成行政行為,並不生管轄移轉情形,而
「指定下水道管理機關」行為,將使受指定機構負責下水道建設、管理事
宜,與行政協助並不相同
19.
發文日期:102.10.01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15  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定參
照,銓敘部若將行政院以外機關公務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委託人
事總處為之,人事總處於本法適用範圍內,既視同銓敘部蒐集、處理或利
用,自符合上述規定
20.
發文日期:102.09.11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5、19 條規定參照,「委託」係指行政機關將涉及公權力
行使權限移轉不相隸屬之其他機關辦理而言,如不涉及公權力行使權限移
轉,則非屬之,又「行政協助」,係指不相隸屬行政機關間,於其權限範
圍內之互相協助,並不生管轄權移轉情形,且行政協助具有補充性,被請
求機關主要係提供輔助性行為,其目的在協助請求機關完成行政行為,故
與委託發生管轄權移轉者,顯然有別
21.
發文日期:102.07.05
要  旨:
因或實施者為辦理都市更新之通知程序,申請再審議
22.
發文日期:102.06.28
要  旨:
個人資料法第 16 條規定參照,地方政府為調查案件,調閱公司勞工保險
資料,則勞工保險機關將所保有勞工保險個人資料,提供主管機關作為辦
理調查之證據資料,有助於維護一般人民個人資料權利,符合「為增進公
共利益」情形,自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23.
發文日期:102.06.28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規定參照,該條係指不相隸屬機關間,基於請求,由
被請求機關就屬其職權範圍,而非屬其職務範圍行為,提供補充性協助之
輔助行為,並不生管轄權移轉情形;受請求協助機關協助行為,應僅止於
調查事實或執行部分行為,倘請求機關未將主要行為移轉予被請求機關,
並無構成權限移轉,與「委任」或「委託」發生管轄權移轉者,顯然有別
24.
發文日期:102.04.03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16 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2、17  條等規定
參照,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籌編培訓統計年報,函請行政院人事
行政總處提供個人資料,倘係基於「保訓行政」、「統計」等特定目的,
且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即得合法為個人資料蒐集
25.
發文日期:102.02.08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5、16 條規定參照,政府機關為執行國軍退除役官兵
安置就養法定職務,基於「退除役官兵輔導管理及其眷屬服務照顧」特定
目的,即得蒐集相關個人資料,並得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內利用
26.
發文日期:101.01.20
要  旨: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7、8  條規定參照,政風機構查察潛在性
公務員風紀問題,非針對已特定人員或個案處理上必要,卻廣泛性蒐集所
有涉足不當場所民眾資料及公務員人事差勤資料,非無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27.
發文日期:100.10.19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35  條之行政契約,非謂行政契約雙方當事人均為行政機
關即屬之,仍應就契約整體綜合觀察,以發生公法上法律效果為契約標的
,另權限委託依據之法規,包括法律、法律具體授權及法律概括授權訂定
之法規命令在內
28.
發文日期:100.10.07
要  旨: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3  條、第 9  條等規定立法意旨,在使權益受
不法侵害民眾,易尋索賠對象,於賠償機關有爭議時仍有救濟之途,故賠
償義務機關即為民眾請求國家賠償時,依其所主張事實受理請求而應開啟
行政程序之機關而言
29.
發文日期:100.10.03
要  旨:
參照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19 條等規定,行政協助,受請求協助機關
協助行為,應僅止於調查事實或執行部分行為,如請求機關將主要行為,
移轉予被請求機關,已構成權限移轉,則為「委任」或「委託」
30.
發文日期:099.03.09
要  旨:
關於依據毒品危害事件裁罰標準及講書辦理所為之毒品危害講習,經受裁
罰人申請後,應按行政程序法關於職務協助之規定,需要得到代訓機關之
同意,方可移由他轄之衛生機關代訓,至於辦理講習之期限,應自收受代
訓或拒絕代訓之公文日起算,一個月內完成講習
31.
發文日期:098.08.25
要  旨:
關於函詢海關緝私條例及行政程序法之適法疑義
32.
發文日期:098.08.12
要  旨:
關於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函請內政部營建署提供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會
議錄音檔,是否涉及行政程序法與政府資訊公開法之適法疑義
33.
發文日期:093.09.15
要  旨:
有關行政執行署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案件,得否向中央健康保險局
調閱義務人於全民健康保險卡所附照片疑義乙案
34.
發文日期:093.07.06
要  旨:
行政執行處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如對於義務人相片有參
考必要,得否向中央健康保險局函請協助,以利公法債權之執行乙案
35.
發文日期:092.08.12
要  旨:
關於本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行政執行處辦理執行事件,有向各地警察機關
調閱義務人口卡片之必要,請  貴部警政署轉知所屬警察機關繼續提供
36.
發文日期:091.04.15
要  旨:
移送行政執行之勞、健保案件應檢送執行名義及送達證明文件影本、義務
人任職單位資料及最近年度綜合所得來源資料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