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發文日期:109.02.12
要 旨:有關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者,於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如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74-2、74-3 條規定報
請撤銷假釋,請提供相關書類,俾利辦理撤銷假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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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日期:109.02.10
要 旨:關於受保護管束人於保護管束期間內再犯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之案件,請協助提供相關書類,俾作為撤銷假釋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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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日期:090.09.11
要 旨:為落實行政程序法之立法目的及維護當事人權益,受保護管束人違反法定
應遵守事項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應注意之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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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日期:090.01.09
要 旨:各地檢署函知各監獄辦理受保護管束人因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
之二得撤銷假釋部分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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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日期:090.01.08
要 旨:地檢署核准受保護管束人出入國期間,得否於核准期間內多次入出國之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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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日期:089.08.14
要 旨:「研商有關撤銷假釋適用行政程序法相關問題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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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日期:088.05.17
要 旨:受保護管束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再犯罪,觀護人報請檢察署通知監獄撤銷其
假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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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日期:088.04.23
要 旨:有關因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規定情節重大,而規定報請撤
銷假釋者,其殘餘刑期之執行,應以更犯罪或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
節重大,其行為發生之時間,認定適用修正前或修正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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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文日期:087.07.27
要 旨:關於假釋或緩刑中再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之罪,依同條例第二十條
送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者,報請撤銷假釋或緩刑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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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發文日期:086.01.07
要 旨:大陸劫機犯假釋後,在保護管束期間,其遣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應如何經司法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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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發文日期:082.06.02
要 旨:在臺無戶籍之華僑,犯罪刑滿或假釋出獄後,依法不得免除其保護管束之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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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發文日期:082.02.04
要 旨:有關受保護管束人無故不按時報到,觀護人應如何通知、告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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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發文日期:078.07.06
要 旨: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者,於緩刑期內再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其在監執行期
間,應否算入緩刑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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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發文日期:078.03.14
要 旨:為配合內政部實施人民申請出境免驗戶籍謄本之便民政策,提示各地方法
院檢察處執行保護管束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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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發文日期:07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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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發文日期:077.05.21
要 旨:各強制工作場對於二等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報請停止執行,經本部核准後,
應注意辦理之事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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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發文日期:076.05.20
要 旨: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74-2 條第 4 款規定之適用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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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發文日期:076.01.08
要 旨:觀護人如發現受保護管束人罹患精神病,其家屬無力送醫治療或照料,得
報請檢察官就近協調當地之救濟或醫療機構,給予收容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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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發文日期:074.05.29
要 旨:對於以書面報告代替親自報告者,核頒受保護管束人書面情況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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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發文日期:074.01.23
要 旨: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第四款規定之適用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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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發文日期:070.04.09
要 旨:查該假釋出獄人吳××於假釋期中更犯侵占罪,處罰金一千三百元確定之
情形,核與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有別。貴監既經認係違反保安處
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第一款,情節重大,當可依同法第七十四條之三
第二項規定,逕報本部撤銷其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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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發文日期:069.09.18
要 旨:前開假釋出獄人如確有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之事實
者,典獄長得依同法第七十四條之三第二項規定,報請撤銷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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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發文日期:068.11.09
要 旨:華僑受刑人假釋出獄,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如欲返回僑居地,依保安處
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第五款規定,經檢察官核准,得許其離開受保護
管束地十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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