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發文日期:113.07.02
要 旨:公立學校教師係國家賠償法規定所稱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立學校
教師之教學活動,屬行使公權力之行為。惟執行職務與「職務予以機會之
行為」應加區別,亦即侵權行為之目的須與職務之作用間內部上存有密切
之關連,如僅屬「職務予以機會之行為」,即不符合國家賠償責任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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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日期:107.10.22
要 旨:國家賠償「同一事件」重行請求賠償,請求權人未提民事訴訟,賠償義務
機關應告知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倘其提起民事訴訟及再審均經駁回,機
關則應告知相關救濟程序,使其不致延誤或錯失救濟機會,如有國家賠償
請求權時效完成情形,不過發生拒絕給付抗辯權,非使請求權當然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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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日期:105.11.04
要 旨:機關受理國家賠償請求案件後,請求權人先與施工廠商成立和解契約,則
機關後續就國家賠償請求究應如何處理,應就該和解書內容是否已完全填
補損害,以及雙方當事人真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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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日期:101.06.14
要 旨:法務部就「國家賠償事件經決議後得否重啟國家賠償程序,及國家賠償事
件處理小組委員之比例等疑義」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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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日期:099.07.19
要 旨:有關因主張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 31 條違憲致生權利損害而申請國家
賠償乙案,按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所稱「公務員於執行職務
行使公權力」不包括準立法行為,故請求人應不得據此請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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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日期:099.03.18
要 旨:關於國家賠償請求權人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國家賠償時,除有國家
賠償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所定之情形外,賠償義務機關應即進行協議,不
得待公務員刑事判決確定,以避免有該法第 11 條第 1 項所定逾期不開
始協議或協議不成立之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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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日期:091.03.21
要 旨:公告法務部排除電子簽章法有關「書面」、「文書」或「簽章或蓋章」適
用之法規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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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發文日期:089.05.29
要 旨:關於外國人請求國家賠償事件,是否為適格之請求權人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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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發文日期:086.09.18
要 旨:司法院修訂「法院辦理國家賠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其中有關國家賠償
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修正之說明與法務部修正意旨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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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發文日期:085.11.06
要 旨:請求權人於收到協議書、訴訟上和解筆錄或確定判決後,逾相當期間仍未
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時,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辦理賠償金支付事宜疑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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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發文日期:085.11.06
要 旨:請求權人於收到協議書、訴訟上和解筆錄或確定判決後,逾相當期間仍未
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時,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辦理賠償金支付事宜疑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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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發文日期:082.07.29
要 旨: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擬支付八十一年十月十四日空軍官校 AT3教練機失
事罹難學生家屬慰助金新台幣一八○萬元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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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發文日期:082.03.17
要 旨:國家賠償請求事件,協議成立後所生之請求權消滅時效之適用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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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發文日期:077.08.17
要 旨:關於臺灣省政府建議修正及有關國家賠償業務行政措施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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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發文日期:077.07.07
要 旨:關於臺灣省政府函請自正國家賠償法,放寬賠償條件,並設置專責機關或
逕由賠償義務機關之上級機關受理國家賠償事件,及將賠償請求書表格化
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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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發文日期:076.03.13
要 旨:關於台灣省政府函為賠償義務機關依國家賠償法第十條規定與請求權人進
行協議,經協議二次未能成立,請求權人申請第三次協議,賠償義務機關
是否得繼續與請求權人協議疑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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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發文日期:071.06.07
要 旨:關於國家賠償事件,如請求權人不依國家賠償法第十條第一項 (貴部來函
書為第十一條第二項) 規定,先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而逕行提起損害賠
償之訴,法院依其聲請對被告機關為假執行之判決,其賠償金及該被告機
關為免除假執行所提供之擔保金,經費財源應如何處理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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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發文日期:071.06.07
要 旨:關於國家賠償事件,如請求權人不依國家賠償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先向
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而逕行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法院依其聲請對被告機關
為假執類之判決,其賠償金及該被告機關為免除假執行所提供之擔保金,
經費財源應如何處理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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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發文日期:070.10.12
要 旨:國家賠償案件,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有關該外國人本國之法令或慣例為
法院或賠償義務機關所不知者,該外國人固有舉證責任,但法院或賠償義
務機關亦得依職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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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發文日期:070.10.12
要 旨:國家賠償案件,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有該外國人本國之法令或慣例為法
院或賠償義務機關所不知者,該外國人固有舉證責任,但法院或賠償義務
機關亦得依職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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