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於四十五年間在他人土地上竊佔興建茅草房屋,於六十二年間,該茅 屋倒塌,某甲在原地興建,是否仍有追訴權時效之適用? 參考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320 條 (83.01.28)
某甲簽發遠期支票一紙與某乙後,以欲清償為由,向乙借閱支票,趁乙不 注意時,在支票正面印鑑上劃×作廢後交還乙,經乙於法定期間內提示, 不獲付款,依法向檢察官告訴,問甲應負何刑責?
甲男認識一久已脫離家庭,在外流浪之未成年少女,乃將其誘至家中居住 ,企圖與之結婚,藉節省訂婚等費用,是否構成犯罪?
某機關因某甲居住於該機關所有山林之麓,為免他人盜伐林木,特與某甲 訂約,由甲就近看管林木,其代價以出產林木之出售價金百分之二十作為 工資,詎甲竟自行砍林木出售,甲應付何刑責?
甲公司因其職員侵占公司財產而提出告訴。偵查期間,甲公司與乙公司合 併而另成立丙公司,嗣該案件,經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後將不起訴處分書送 達丙公司,丙公司即於法定期限內聲請再議,問其再議是否合法?
某甲之房屋,因債務糾紛,經法院查封並點交給某乙,點交之時,某甲經 通知不到場,某甲屋內之物,經法院交某乙暫為保管,俟某甲領回,一日 某甲乘人不在時,將其物取回,並向法院告某乙侵占,某甲除犯刑法第一 百六十九條偽造證據誣告罪外,是否犯竊盜罪?
傷害案因撤回告訴而經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確定者,如被害人嗣後因傷死亡 ,可否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就致死之事實另為起訴?
某甲有一果園,於果實未成熟前,將果實之採收權賣與某乙,約定嗣後豐 收或歉收,概由乙負責,訂約之日,並已收清價金,後果實成熟,甲又擅 自採收,甲應否繩以竊盜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