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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4 條
1.
發文日期:111.07.14
要  旨:
公立醫療機構首長於涉及其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
避法第 3  條關係人擔任聘用(住院)醫師之聘任或續聘過程,應依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6  條第 1  項及第 10 條規定自行迴避
2.
發文日期:111.05.31
要  旨:
採購評選委員會除專家學者外之委員,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
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
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
公職人員於機關團體之人事措施之要件相當
3.
發文日期:109.01.02
要  旨: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疑義之說明
4.
發文日期:108.11.13
要  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所定之公職人員,於涉及本人或關係人
考績及獎懲案等人事措施之簽辦、審核及准駁或參與相關會議,均應自行
迴避。依規定迴避者,公職人員應停止執行該項職務,並由該職務之代理
人執行
5.
發文日期:108.08.20
要  旨:
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應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公正執行採購評選職務,
機關公職人員於涉及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之關係人獲聘為
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過程中,應自行迴避
6.
發文日期:107.11.27
要  旨:
法務部就「新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之
考績評定,公職人員應自行迴避規定乙案」之說明
7.
發文日期:104.08.05
要  旨:
公職人員於年終考績評核各階段,在過程及決議結果具有實質影響力、實
際參予考績評定會議、於考績委員會會議紀錄循行政流程簽報過程中為退
回重擬或更改之意見,或於上級機關核定或銓敘部審定時認有違反考績法
規情事而退還原考績機關另為處理過程等情形,有涉其本人或關係人之情
況未為迴避,則具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6、10  等規定之故
意
8.
發文日期:102.06.11
要  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6、7  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2 條規
定參照,各級學校校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得否任用為學校職員
或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應適用條例相關規定,惟校長執行教師聘任等人事
措施涉及關係人時,仍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自行迴避與禁止假借
職權圖利等規定之適用
9.
發文日期:101.09.19
要  旨:
行政罰法第 27 條等規定參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9  條成立,
係以私法上交易行為為構成要件,則私法上交易行為一經成立,行為人違
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即已完成,似無「行為之繼續」情形,至交易行為成
立後履約行為,應屬交易行為後續效果,性質上應屬「狀態之繼續」,其
行政罰裁處權時效,應自該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完成時即行起算
10.
發文日期:101.06.19
要  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6、10  條等規定參照,如機關首長動支特別
費以一同宴請或整體餽贈多數對象中有一人具關係人身分等情形,如非特
別單就本人或關係人所為,難認有何不當利益輸送,即與利益衝突無涉,
尚不生首長迴避情事
11.
發文日期:099.11.26
要  旨:
導師、兼代課教師之聘用屬人事措施,且導師費、鐘點費之發放與授課時
數之減少亦涉及利益問題,校長仍依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2 條規定迴
避聘任其配偶或與其具有親屬關係之人
12.
發文日期:099.05.14
要  旨:
關於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之正、副主任委員,若以本人名義向該會申
報專案研究計畫,當然符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5  條所規定之因
公職人員之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獲取利益之利益衝突情形;若係以公
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等名義提出申請,則與上述規定要件不符
13.
發文日期:099.01.21
要  旨:
關於嘉義縣文化基金會係屬依法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顯然公職人員利益
衝突迴避法所定「機關」之要件有別,且依該基金會之員額編制表所示,
地方首長既為該基金會之當然董事,並擔任董事長,其聘僱其妹於基金會
之任職,應與本法之規定無關
14.
發文日期:098.07.02
要  旨:
關於機關首長聘用三親等內之親屬為該機關之約聘僱人員,雖非屬公職人
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規範之範疇,但仍應回歸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
公務員服務法第 17 條之規定辦理                                  
15.
發文日期:098.07.02
要  旨:
財團法人係以公益為設立目的,與所得稅法第 11 條所定以營利為目的之
組織有別,如僅因其偶有銷售貨物等行為,即認其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
避法第 3  條所規範之關係人,恐有違於本法之立法精神,是故財團法人
自無本法之適用                                                  
16.
發文日期:098.07.02
要  旨:
財團法人之董監事如係政府機關派任,且於原服務機關亦具財產申報身分
,故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  條規範之公職人員,而財團法人既
非本法所規範之關係人,則該財團法人自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為買賣
、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亦不適用本法迴避之規定
17.
發文日期:098.03.27
要  旨:
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知有利益衝突者,應即自行迴避,如於執行職務之際,未為迴避,或利
用其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關係人之人事約聘僱利益時,即屬違
法                                                              
18.
發文日期:097.11.17
要  旨:
有關財產信託,係屬寄託之法律關係,而與買賣、租賃、承攬等法律行為
不同,故公職人員將財產信託予其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董事之營利事業,
不屬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9  條之情事
19.
發文日期:097.02.26
要  旨:
關於人力派遣公司派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所定關係人至公
職人員服務之機關任職時,上開人員之聘僱仍屬該法所稱「其他人事措施
」之範疇
20.
發文日期:096.10.04
要  旨: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對象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2  條第
1 項所定之人員,並包括其職務代理人,另有關考績之評定涉及獎金之發
放與職等之陞遷,故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稱利益之範圍
21.
發文日期:096.05.18
要  旨:
原任職之公職人員與新到任機關長官具三親等姻親關係,嗣後該公職人員
於機關內職務調升,是否涉及利益衝突迴避一案
22.
發文日期:096.04.26
要  旨:
金管會主委將財產信託予國營銀行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疑義
23.
發文日期:095.04.12
要  旨: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9  條疑義
24.
發文日期:094.12.21
要  旨:
有關立法委員兼任已民營化事業機構之公股代表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
突避法疑義
25.
發文日期:094.11.03
要  旨:
有關國小校長聘任其子女擔任該校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是否有違反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疑義
26.
發文日期:094.07.07
要  旨:
有關立法委員之關係人,與行政院及其部會以下機關為承攬等交易行為,
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9  條規定
27.
發文日期:094.05.31
要  旨:
機關首長上任後僱用工友或清潔隊員嗣後成為姻親者,可否繼續僱用或應
迴避
28.
發文日期:093.07.06
要  旨:
有關現任機關首長續僱用前任首長已僱用之臨時人員,而該員與現任首長
具有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是否觸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之疑
義
29.
發文日期:093.05.19
要  旨:
有關機關首長僱用二親等親屬為本機關駕駛,是否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
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非財產上利益」之規定疑義
30.
發文日期:093.05.04
要  旨:
對於各級主管長官遴用約僱人員之親等迴避限制
31.
發文日期:093.04.22
要  旨: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所稱「非財產上利益」是否包
含在學成績及學位之取得等疑義
32.
發文日期:092.09.25
要  旨:
關於機關首長僱用其二親等姻親擔任按日計酬之臨時人員,是否有違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
33.
發文日期:092.09.22
要  旨:
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非財產上利益」之適用範圍
等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