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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84 條
1.
發文日期:092.04.14
要  旨:
甲乙互不相識。甲騎乘機車超速,且在路口闖越紅燈,不慎碰撞乙之機車
,造成乙受傷,機車亦毀壞。乙認為甲有過失,向警方提出過失傷害及毀
損告訴,案件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甲有過失,此時應在過
失傷害起訴書內另立一段書明毀損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之諭知,或就毀
損部分另為不起訴處分?
2.
發文日期:088.10.01
要  旨:
新修正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
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構成犯罪,若有
因而致人於死或受傷而另涉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過失致人
於死罪或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之過失傷害罪時,所犯二罪
間之關係如何?
3.
發文日期:085.01.23
要  旨:
某甲駕駛自小客車,在設有交通號誌之支線道欲左轉進入主線道,於綠燈
號誌時駛入主線道並為左轉彎時,適某乙闖越紅燈亦駕駛自小客車駛至,
某甲疏未注意右前方之某乙來車,致其車右前方擦撞某乙車左後側車門,
使乙車失控撞及路樹致某乙受傷。問某甲有無過失?
4.
發文日期:085.01.22
要  旨:
某甲騎乘機車,遭某乙駕駛自小客車不慎自後追撞倒地,僅受非致命之擦
撞傷,惟甲倒地正待起身,適某丙駕駛自小客車緊隨在某乙之後,亦疏未
注意見甲倒地,致閃避不及,而自後撞上某甲,某甲因而受顱內出血之傷
害,經送醫延治,不治死亡。試問某乙、某丙之刑責如何?
5.
發文日期:084.00.00
要  旨:
甲於深夜駕車不慎,明知撞及行人乙、丙,乙傷重不能動彈,為無自救力
之人,丙輕傷尚非無自救力之人,甲為脫免刑責而駕車追甲,趁機取甲之
鑰匙,再報警救乙,乙始倖免於難,問甲除犯過失傷害罪外,是否另犯刑
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或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項後段之遺棄罪?
6.
發文日期:084.00.00
要  旨:
犯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因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
六條第一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若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有無刑法第四十一條之適用 (即得否諭知易科罰金) ?
7.
發文日期:083.00.00
要  旨:
甲於某日下午四時許,在某有五、六戶住家、交通頻繁之村莊道路上,因
業務過失開車撞傷乙,致乙倒地後,頭部出血昏迷不醒,甲見狀加速駕車
駛離。乙經附近居民及路人送醫急救,僅造成普通傷害。
8.
發文日期:080.09.07
要  旨:
某甲於七十五年一月五日在穿越馬路時,為自用小客車撞傷,該車在肇事
後逃逸,其後經某甲多方追查,始於七十七年十一月底查明係某乙開車肇
事,乃立即向警方提出告訴。警方在約談某乙後,將全案於七十八年一月
十日移送檢察官偵辦,問對某乙之追訴權時效已否完成?
9.
發文日期:075.11.00
要  旨:
小吃店主人某甲,因過失將腐化食物,出售他人食用,致影響健康,除違
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外,是否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