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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洗錢防制法 第 2 條
1.
發文日期:107.03.05
要  旨:
法務部調查局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
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區、及其他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
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名單
2.
發文日期:106.11.08
要  旨:
法務部調查局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
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區、及其他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
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名單
3.
發文日期:106.06.26
要  旨:
法務部調查局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
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區、及其他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
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名單
4.
發文日期:103.10.31
要  旨:
法務部調查局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
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金融機構應避免來自該等國家洗錢與資
恐風險,或考量來自該等國家相關缺失所生之風險
5.
發文日期:103.08.04
要  旨:
法務部調查局更新「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公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
恐有嚴重缺失之國家及地區名單,金融機構應避免來自該等國家洗錢與資
恐風險,或考量來自該等國家重大缺失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