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參加全監性文康活動比賽優勝者,其獎勵如下:
個人組前五名:
(一)參加比賽人數未滿二十人,取優勝第一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
總分三分,第二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二分,第三名增給
成績總分一分,第四名增給成績總分一分,第五名增給成績總分一
分。
(二)參加比賽人數二十人以上,未滿三十人,取優勝第一名頒發獎狀一
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三分,第二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二分
,第三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一分,第四名增給成績總分
一分,第五名增給成績總分一分。
(三)參加比賽人數三十人以上,未滿四十人,取優勝第一名頒發獎狀一
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三分,第二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二分
,第三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一分,第四名頒發獎狀一張
並增給成績總分一分,第五名增給成績總分一分。
(四)參加比賽人數四十人以上,取優勝第一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
總分三分,第二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二分,第三名頒發
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一分,第四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
分一分,第五名頒發獎狀一張並增給成績總分一分。
團體組前三名:
(一)參加比賽人數未滿二十人,取優勝第一名發給價值新台幣五百元獎
品,第二名發給價值新台幣四百元獎品,第三名發給價值新台幣三
百元獎品。
(二)參加比賽人數二十人以上,未滿三十人,取優勝第一名發給價值新
台幣五百元獎品,每一成員增給成績總分一分,第二名發給價值新
台幣四百元獎品,第三名發給價值新台幣三百元獎品。
(三)參加比賽人數三十人以上,未滿四十人,取優勝第一名發給價值新
台幣五百元獎品,每一成員增給成績總分二分,第二名發給價值新
台幣四百元獎品,每一成員增給成績總分一分,第三名發給價值新
台幣三百元獎品。
(四)參加比賽人數四十人以上,取優勝第一名發給價值新台幣五百元獎
品,每一成員增給成績總分三分,第二名發給價值新台幣四百元獎
品,每一成員增給成績總分二分,第三名發給價值新台幣三百元獎
品,每一成員增給成績總分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