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見對象,每次限於最近親屬二人 (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 。
二、學生每週接見不得超過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限。
三、學生接見應由管教人員陪同,在接見室為之。
四、送入物品,請交付檢查,不得攜入香菸、檳榔、酒、迷幻藥等違禁物 。學生日常用品(包括鞋襪、毛巾、香皂、牙膏等)為求整齊畫一, 均由本院統一供應。
五、學生在院內不得使用現金,送入之金錢請交服務人員登記,存入學生 帳戶。凡行狀不良、品德不端,或有妨害本院紀律之行為者,禁止接 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