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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10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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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60452025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九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704535550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律師辦理防制洗錢確認身分保存交易紀錄及申報可疑交易作
  業辦法;新名稱:律師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辦法)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90451184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100452820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8 條條文;增訂第 4-1、6-1、13-1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