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0930035490 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12 點;並自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三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40901606 號函修正發
布第 10 點條文之附件九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0961300485 號函修正
發布第 1、4、11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九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1001301964 號函修正第 5、
6、8、9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六月九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九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10208529760 號函修
正第 5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九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