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 15、19 條規定參照,如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之權限移轉,則 非屬權限委託;又「行政協助」係指平行或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間,在其 權限範圍內,具有補充性質之互相協助,被請求機關主要係提供輔助性行 為,目的在協助請求機關完成行政行為,並不生管轄移轉情形
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規定參照,該條第 1 項所稱上級對下級機關不以 組織法上具有隸屬關係者為限,凡業務監督機關就監督事項所函頒或發布 行政規則,被監督機關即屬所稱下級機關,故該行政規則自有拘束被監督 機關效力
參照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第 161 條及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菸酒查緝 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第 45 點,就違反菸酒管理法之行政罰案件,已 訂有裁罰參考基準,倘地方主管機關適用仍有不足,在不牴觸該要點範圍 內,似非不得另訂裁量基準,以為補充
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應徵服兵役已退伍者,得否追溯自退伍之日起支薪疑 義乙案
關於法規命令之發布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未踐行預告程序者,其效力如何 等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