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11:2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27 日
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
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
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