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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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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1 日
42
四十二、(保證金之沒入) 檢察官逕命具保之被告,需經合法傳喚無故不到場,並經拘提無 著,足以認定係逃匿者,始得沒入其保證金。(刑訴法一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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