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20:0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律師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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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辯護人接見收容人時,戒護人員應先將收容人帶至接見處所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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