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6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檔案閱覽處使用須知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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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看守所檔案閱覽處使用須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0
十、閱覽處內不得有飲食、吸煙、嚼檳榔、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及 破換環境整潔等情事,違反者,本所有權停止其檔案應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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