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13
現在位置:
廢
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
英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3 日
第 6 條
依本條例執行強制工作之結果,執行機關認為無執行刑之必要者,得檢具 事證,報請檢察官聲請法院免其刑之執行。
司法解釋
0
判例
2
法律問題
1
行政函釋
8
相關法條
1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1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