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屏執秘字
第 10622001400 號函訂定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一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屏執秘字第 1
0622002350 號函修正第 6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六月十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三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屏執秘字第 1
0722003620 號函修正第 3 點條文附件二;並自一百零七年八月三日
起生效
(原名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要點;新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