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總字第 103 10012790 號函訂定全文 25 點;並自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十七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監務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日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南監總字第 112 10015520 號函修正第 4 點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