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三日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竹監總字第 100040118 2 號函訂定全文 10 點;並自一百年十月三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五日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竹監總字第 10206 201370 號函修正第 4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二年二月四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五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八日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竹監總字第 10606 209960 號函自一百零六年六月五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