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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生活週記寫作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10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30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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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法矯署綜字第 1000100642 號函
  訂定全文 4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三十日法務部矯正署法矯署綜字第 112020002
  70  號函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三十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