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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辦理性行考核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18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6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東少觀所合署辦公)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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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八日臺灣屏東看守所屏所輔字第 096000396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七日臺灣屏東看守所所務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所總字第 1000000
  035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三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屏東看守所辦理性行考核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部矯
  正署屏東看守所辦理性行考核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所總字第 1
  090006767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