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30904374 號訂定 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40903016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