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五日臺灣綠島監獄監務委員會通過訂定發布全文
4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臺灣綠島監獄綠監作字第 0930700022 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3 點條文
(原名稱:臺灣綠島監獄受刑人因故未參加作業,其作業成績核分要點
;新名稱:臺灣綠島監獄受刑人未參加作業之作業成績核分要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綠監作字第 100
0700032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3 點條文;並溯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綠島監獄受刑人未參加作業之作業成績核分要點;新名
稱: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受刑人未參加作業之作業成績核分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日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綠監作字第 10907
000690 號函自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