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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署檢察官偵辦案件審慎起訴應行注意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6 月 11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5 月 13 日
法規體系: 檢察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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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十一日法務部(74)檢字第 6959 號函准予備查
2.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法務部(81)檢字第 4345 號函准予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二日法務部(85)檢字第 19322  號函准予修正
  發布全文 17 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文廉字第 108000582
  5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7 點;並自一百零八年五月十三日生效
  (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署檢察官偵辦案件審慎起訴應
  行注意要點;新名稱: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署檢察官偵辦案件審慎
  起訴應行注意要點)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800021030  號函准予
  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