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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被告具保責付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54 年 07 月 01 日
廢止日期:民國 85 年 08 月 07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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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七月一日司法行政部(54)台令刑(二) 3727 號令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三日法務部(69)法令字第 0001 號令修正名稱及
  內容
3.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法務部(73)法令字第 4469 號令修正
  發布
4.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七日法務部(77)法檢字第 0157 號令修正第
  16  條具保責付辦理程序單格式
5.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十九日法務部(83)法檢字第 22601  號函修正
  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八月七日法務部(85)法檢字第 19749  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