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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與其他機關協調聯繫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15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3 月 15 日
法規體系: 行政執行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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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法務部(89)法律字第 042619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十五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執綜字第 1013000
  145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並溯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執行處與其他機關協調聯繫注意事項;新名稱:法務部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與其他機關協調聯繫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