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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定期評鑑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1 月 24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1 年 07 月 06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人事處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法務部(91)法人字第 0911300228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二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0981300098 號函修正發
  布第 3、5 點條文;並自 98 年 1  月 12 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法務部法人字第 10108131660  號函
  自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