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法務部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十二日法務部(83)法檢字第 17460 號函准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法務部(84)法檢字第 4176 號函、八
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法務部(84)法檢決字第 4279 號函核定修正名稱
及條文
(原名稱: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辦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新名
稱: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最高法院檢察署台文字第 091009817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10021751 號函准予
備查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最高法院檢察署台文字第 0940010341
號修正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七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40029849 號函核定修
正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最高法院檢察署台文字第 097000402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二十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70010324 號函核定修
正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九日最高法院檢察署台文字第 0990002087 號函
修正全文 9 點;並自 99 年 2 月 9 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99002110 號函核定修正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最高法院檢察署台文字第 101120003
60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新
名稱:檢察、警察、調查暨廉政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最高檢察署台文字第 10812000260
號函自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