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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辦理外國駐華代表處暨國際機構、宗教團體申請外籍收容人公務探訪、關懷活動實施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1 月 1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05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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