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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 15 條
1.
發文日期:085.08.20
要  旨:
裁判確定後復犯罪,受二以上徒刑執行者,其假釋有關期間之計算,應依
刑法第七十九條之一規定辦理
2.
發文日期:075.06.17
要  旨:
函示各監獄今後對於在監受刑人有二以上之刑期,其累進處遇,應依說明
所示辦理
3.
發文日期:072.02.03
要  旨:
受刑人因有成年犯、少年犯二種罪刑,經合併計算刑後,應以兩案合併之
刑期計算其執行滿一年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