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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1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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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出所收容人留所物品處置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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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出所收容人留所物品處置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7
七、出所收容人自願拋棄留所物品(含書籍),得由其本人填寫切結書交 由所方全權處置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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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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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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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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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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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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