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6:2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13 日
第 17 條
戒治所對受戒治人各階段之處遇成效應予評估,作為停止戒治之依據;其
評估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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