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7.02 20:2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28 日
第 44 條
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或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者,其所受宣告
之刑,以已執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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