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2.09.23 23:0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施行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本法 88.04.21 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
院另定之。
第 21 條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其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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