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0 01:25
現在位置:
行政程序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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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63 條
當事人認為主持人於聽證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處置違法或不當者,得即時聲 明異議。 主持人認為異議有理由者,應即撤銷原處置,認為無理由者,應即駁回異 議。
司法解釋
1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3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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