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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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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置召集人及執行秘書各一人,由分署長指定之;委員由各科室
    主管擔任。
    本小組幕僚工作併同本分署資訊安全執行小組辦理,另視情況得由本
    分署各科室人員參與幕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