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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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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返家探視如遇天災、不可避免之事變、其他重大突發事件,致交通中
    斷或急需處理,或突染疾病,經公、私立醫院證明住院醫療或隔離等
    因素,而無法按時返監者,應立即以電話報告勤務中心(○三- 八七
    ○三九一四# 五○六),經本監審認有正當理由者,將另行指定返監
    時間。經奉准延期返監者,應定時回報本監,於回監時應提出相關足
    資證明文件(如班次誤點證明、車禍事故證明、公、私立醫院住院證
    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