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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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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其標的屬得為證據之物,且非兼具犯罪物或犯
    罪所得性質者,得逕行為之,免經法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