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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30 日
7
七、本部保有本法第六條有關醫療與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如下:
(一)矯正資料庫。
(二)刑案資訊整合系統資料庫。
(三)檢察書類檢索系統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