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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作業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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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7 日
6
六、檢察官於收受前二點監獄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具之性侵害 犯罪加害人鑑定、評估等相關資料後,如認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有再犯 之危險,應儘速向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聲請裁定施以強制治 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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