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9 日
第 6 條
戒癮治療應以門診或其他非拘束人身自由之方式為之。有住院、部分時間 留院或住宿型治療之必要時,檢察官得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向被告說明並 得其同意後,列為緩起訴處分之條件,或於戒癮治療中經被告同意後實施 。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1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