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機關政風機構接獲檢察、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貪瀆或其他不法案件 ,需政風機構協助或支援時,應即釐清案情並層報主管機關政風機構 後,提供必要之協助。若案情涉及貪瀆或相關犯罪,主管機關政風機 構應陳報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