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業獎狀之提報: (一)全年度實際參加作業者,各單位應於次年一月五日以前,由單位主 管會同作業導師擬定獎勵人選並填具作業獎狀頒發提報單。 (二)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工作勤奮、行狀善良者,得於監外作業每屆滿 六個月,由單位主管會同作業導師填具作業獎狀頒發提報單。 前項收容人作業獎狀頒發提報單,由該教輔小組成員初審通過,送作 業科彙整並簽奉核定,提送教化科教輔小組會議、累進處遇會議審議 及監務會議決議通過後,並製發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