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作業獎狀頒發要點 4
民國 113 年 06 月 25 日
一、配合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修正,爰修正第二項文字管教小組為教輔小組
    。
二、為考量實務運作,爰修正第二項獎狀由教化科提會並製發。
三、文字酌作修正。
民國 109 年 01 月 10 日
一、每年 1  月 10 日修正為次年一月五日。
二、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依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予
    以獎賞。
三、依「法律統一用語表」規定,修正阿拉伯數字為中文數字。
四、文字酌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