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8 月 01 日
第 218 條
偽造公印或公印文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公印或公印文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