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第一點所列情形之一者,尚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全年度無因妨害機關秩序或安全之行為而受懲罰或開立生活考評單 或違規行為勸導單者。 (二)全年度作業成績皆保持最高分,成年收容人四分、少年收容人三分 。 (三)全年度在同單位實際參加作業,而有中斷者則不得遴選。但因機關 派遣對外參加各項活動或業務需求調整單位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