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五工場收容人配住於忠二舍十九至三十六房,開、收封時,工場管 理員應前往上揭舍房清點人數,並與舍房管理員交接收容人特殊狀況 (如收容人違紀、罹病及舍房秩序等) 。開封時依序逐房列隊行進至 該工場,向教區科員回報開封人數,同時檢查各項設施及安全設備之 狀況,並實施無線電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