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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9 月 14 日
第 12 條
尿液檢驗之機關(構)及其檢驗作業程序,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
條之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