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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更生保護法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第 12 條
更生保護會實施更生保護時,應與當地法院、法院檢察處、監獄、警察機
關、就業輔導、慈善、救濟及衛生醫療等機構密切聯繫,並請予以協助。